本篇目录:
- 1、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是什么?
- 2、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吗?
- 3、处分期内年度考核必须是不合格吗?
- 4、公务员病假超三个月是否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 5、哈尔滨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 6、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是什么?
1、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一般按照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
2、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3、(二)主考人听取群众对被考核人的意见。担任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三)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年度工作。
4、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考核周期,实行“月小结、季评鉴、年度考核”的方式开展。公务员每月进行一次个人小结,考核单元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评鉴,单位根据平时考核结果评定年度考核等次。以职责和任务为依据。
5、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全省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对领导成员的平时考核,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吗?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 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公务员考核规定》在其第五章“相关事宜”中,有这样的表述,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参加年度考核如下:公务员试用期要参加考核,只有考核通过了之后才能正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国考新录用的公务员从报到的那天开始算起,试用期一年,等试用期满了之后就会考核评审。
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处分期内年度考核必须是不合格吗?
1、能定为合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
2、法律分析:可以考核合格。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是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
4、法律主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年度考核的影响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除此之外,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公务员病假超三个月是否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2、法律主观:病假期限以医院的证明为准,一般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我国《公务员法》没有对公务员病假做明确的规定,参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确定病假长短。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
4、同时,不同地方对于产假期间考核的评定层级规定不一致。如《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哈尔滨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锻炼期满後,派出机关的人事(乾部)部门会同基层单位,要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标准,对新录用公务员接受锻炼的情况进行考核评鉴。
公务员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一)德。
考核程序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公务员“好”等次比例不超过平时考核公务员总数的40%,其他等次无比例限制。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1、考核有以下的方法:工作标准法,即以书面形式预先规定出有关职位工作的各种要求,以此作为考核活动标准的考核办法。人员比较法,即通过人员之间的相互比较而确定各自工作好坏、优劣顺序的考核方法。
2、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3、《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公务员“好”等次比例不超过平时考核公务员总数的40%,其他等次无比例限制。
4、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5、这个是对公务员工作评价的一种制度,因为公务员工作平时有优秀,良好及格等等,类似这样的,评价,而这样的评价则影响着公务员未来的升迁工资等等一些情况,而且会根据政策产生一些变化,所以是暂时这样试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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