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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行政复议

鱼工 2024-09-24 人力资源 13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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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目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没有行政复议这个科室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法规司。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规划财务司。

市县一级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县人社局的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指哪些科室 内设部门没有资格。

法律分析:需要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简述行政复议的合法原则

1、(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既要审查其合法性,又要审查其合理性,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

2、【法律分析】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所确立的原则。

3、公正原则。指复议机关要平等地对待参加复议的各方当事人,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公平裁决。公开原则。指行政复议的过程要通过一定的途径让公民了解。及时原则。

4、法律分析:行政复议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等。

...局对工伤不予认定,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社保局无正当理由不给做工伤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主观: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对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认定不是工伤应该怎么办社保行政部门等机关不认定职工的伤害为工伤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人社局违反规定依然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大多数人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即其上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或者也可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正确?

【错误】《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错误】【答案】N。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39条规定,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需要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法律主观:行政处分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申诉,而不是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分行为不在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之内。

法律分析:被行政处分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受到行政处分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申请复核或申诉。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

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受理 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申请人应当在补正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复议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可以向作出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要求仲裁。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2、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这类决定属于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这类行为属于民事纠纷的处理,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3、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它以行政相对人主动提起为前提,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根据《 行政复议法 》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社局复议的部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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