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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工付款需人力签字吗

鱼工 2024-09-21 人力资源 12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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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人力社保局要盖章吗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不需要去劳动局登记,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在人事局盖章的,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边签字或许盖章即可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劳动局盖章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字即可生效。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不是必须需要备案人力社保局,备案不是必经程序。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企业盖章、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当然,摁手印可以,但不是必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最好还是办理一份。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问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必须要给员工工资条?

1、法律主观:工资条是必须发放。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2、以上法律和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条,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如果单位拒绝提供员工工资条,只提供给员工工资数额是一种侵权行为。

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可以不发工资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91 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开具工资支付凭证,并注明工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发放时间等内容。

4、不合法,公司必需提供员工已打印或是可打印的工资条明细。可以要求发放工资明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6、工资条是必须发放的。公司必须要将支付的金额和时间,还有受款人的姓名和签名等书面记录在案,并且还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公司在支付工资的时候,应该要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由此可见,工资条是必须要交给员工的。

拖欠工资单位给个支付计划让劳动者签字是啥意思

工资单要员工签字确认是为了避免工资出现明显错误未被识别,提高工资发放的准确性。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让你去签字的原因是想证明你自己是主动离职,该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需要支付你额外赔偿金额,只需要支付你原本的工资即可,这是该企业的心思。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看一下,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资单要员工签字确认是为了避免工资出现明显错误未被识别,提高工资发放的准确性,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储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法律主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

一般劳动者辞职到期的,在领取工资的时候是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的,如果劳动者委托给亲属或者同事代领的,需要劳动者本人提供委托书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给委托人,才可以代领其工资。

公司和员工签合同可以用人力资源章盖吗?

法律主观: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可以盖人事章。人事部门是公司的内部部门,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在合同文本上盖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合同专用章。

法律分析:可以。劳动合同盖人力资源章也是有效的,因为公司的人事部门就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所以加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章也会被认定为就是代表着公司在签订合同。

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可以盖人事章,人事部门是公司的内部部门,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在合同文本上盖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合同专用章。

工资表上应该有几个人签字是符合会计制度的?

1、因为这是基本会计财务责任制。在财务报表的下面留有三个签名位置,是代表你单位的三个责任人,负责人既单位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既是财务部门的领导(经理、科长等)、制表人既是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的会计。

2、工资结算表应编制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工资部门存查;一份按第一职工裁成“工资条”,连同工资一起发给职工;一份在发放工资时由职工签章后交财会部门作为工资核算的凭证。

3、一个财务部门至 也不是的。总的公 然后部门章的话可以一个部门一个的。 新公司交社保开户至少需要几个人有规定吗 一般没有,不过最新的规定是在申请开户的时候,要看前两个月的财务台账和工资表,工资表里的所有人员都需要参保。

4、有个办法,一个是查他的社保是不是在公司,第二就是去查银行或者税务局是不是有这个会计办理业务时的签字。这些你自己都没办法查,但是一旦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则可以向仲裁部门或者法院申请协助调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支付工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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