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录:
- 1、试用期间突然被告知公司有半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所以要辞退我
- 2、入职后才说有考核标准违反劳动法吗
- 3、试用期结束之后还约定绩效考核有效吗
- 4、试用期到了,领导说考核不合格,说要延长一个月试用期转岗怎么办,要答应...
试用期间突然被告知公司有半年度考核,末位淘汰所以要辞退我
1、用末位淘汰制来辞退员工,一般是不合法的。末位淘汰制的依据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约。但是该制度实际并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一工作,因此是不合法的。
2、有赔偿。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约定的末位淘汰与《劳动合同法》冲突,所以说是末位淘汰的规定是违法的。故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
3、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通常,公司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员工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因为被末位淘汰员工的业绩不能证明员工自身的能力,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
4、如果你因为绩效考核不过关或者末位淘汰,而被辞退公司是应该给予补偿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向你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诉。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劳动法规定作出相应补偿,你可以收集资料申请劳动仲裁。
5、首先这是不合法的,只能是员工存在过失才可以辞退的,不然就是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后才说有考核标准违反劳动法吗
简单说“考核期”是不合乎国家法规的,劳动法规定的是“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就是说,你一道公司上班,就应该马上前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时间确定试用期,一般来说,合同期2年以下,试用期为2个月。
“考核不合格就被辞退的条款”是违反劳动法的,员工可以拒绝签字。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考核指标是企业管理的常规要求,但是这样的要求也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试用期结束之后还约定绩效考核有效吗
不合理。从管理角度上讲,是不合适的。绩效部分是作为激励的一个部分,但是激励也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
定业绩合法不合法,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需要定业绩及其工资。
绩效考核合法不合法,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
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考核结果第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没有绩效工资的,过了试用期后没有绩效工资是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而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就是违法。
试用期到了,领导说考核不合格,说要延长一个月试用期转岗怎么办,要答应...
1、建议有四点,一是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二是与同事处好关系,必要时可咨询一下同事,面对延长试用期如何破局。三是与领导多沟通,以虚心的态度请教领导,自己哪些方面存在不足,以利于工作改进。
2、第一,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尽快进入工作岗位。第二,与同事相处融洽。如果有必要,咨询你的同事如何在延长试用期的情况下打破这种局面。第三,加强与领导的沟通,虚心询问领导的缺点,以促进工作改进。
3、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对于调岗问题,法律规定需要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且双方协商一致。所以您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选择仲裁。
4、她答应公司按2个月的试用期更正,更正的同时在公司书面上写离职申请书。更正后的离职要在一个月前申请。就在新岗位上试用一个月,一个月后,合适的话就留下来,不合适的话就根据离职申请书申请的时间辞职。
5、如果试用期延长一个月,我会选择不干这份工作了,因为我觉得领导是在占我的便宜,原本定好的事情他却改变,这是不尊重我并且不讲信用的表现,所以我觉得这样的领导也是一个不太合格的领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试用期之后考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