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核要求 » 正文

举证员工不胜任工作考核(举证员工不胜任工作考核有效吗)

鱼工 2024-09-21 考核要求 16 views 0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本篇目录:

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1、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应及时向其发送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函件,并说明理由,并确保签收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第4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 (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3、法律分析: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4、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职工本人患有某种疾病,不适应此项工作,或者智力能力较差,难以完成,或者难以完成单位要求的定额。一般是指同工龄,同工种,同经历的人员横向比较,如果相差很远,就可以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

5、不胜任工作,作为一种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的认定,需要用人单位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

6、员工工作中表现的具体罗列,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做一个概括性的表述,这一表述要体现出员工的哪些行为,使企业认为不能胜任工作。

单位拿什么证明员工不胜任

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胜任工作,作为一种对员工工作行为表现的认定,需要用人单位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有明确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即使员工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末位淘汰制,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将考核不合格与员工不胜任工作关联起来,还是不能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末位淘汰制与不能胜任也有明显差别。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怎么处理

按照该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实施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即调岗调薪。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或培训,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完成一个过渡环节,即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培训。(3)再次考核,劳动者仍不胜任工作。

法律分析: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拿出医院的诊断证明去找领导,让领导看医生的诊断证明,然后提出要调整工作的要求。

法律主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如何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应及时向其发送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函件,并说明理由,并确保签收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第4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而且这一考核结论需要对员工进行告知方可。没有告知的考核结论是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明效力的。

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客户的投诉记录,员工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时,通常也会受到客户的投诉。解除程序必须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员工被确定为不胜任工作,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还必须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环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举证员工不胜任工作考核有效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标签:

相关推荐

kpi考核不及格(kpi不达标会怎样)

本篇目录: 1、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合法吗 3、绩效考核不及格能否开除 4、因绩...

考核要求 2024-09-21 阅读16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