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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工作和财务工作可以一个人分管吗?
1、管理人事和财务工作由会计一人担任,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2、行政单位人事和财务可以同一人分管。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
3、人事部与财务部都由你一人兼任那肯定是不行的,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会计和出纳一人担任,很明显是违规的;另外人事部是一个管人的部门,涉及内容也较多,具体做哪些工作,还是因企业需要来定。
4、可以的,单位财务由谁分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人力资源部是否能放到董事会下进行直接管理?
1、根据查询三茅人力资源网显示,人力资源部隶属于董事会,人力部门是指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2、可以的。具体要看各公司的职责分工。我们在工作中接触到很多董秘,都兼任公司副总经理,分工负责人力和总经办的相关工作。
3、劳资统计、劳动纪律等有关管理制度。即人事部经理只能负责他职责范围内的公司、员工的一般劳动纪律、制度的制定,并不能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只能由董事会制定。
4、这两个总是同级的,从隶属关系上讲,谁也管不着谁,老总可以管,但是,人事只管财务总的人事关系,档案。财务总只管人事总的出差报销,成本核算等等。
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可以分管干部人事吗?
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不可以分管人事,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包括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有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原则制度要求,干部人事、财务工作、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由副职分管,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监督。
不可以。国有企业党委书记主要是领导工作;国有企业党委,是党在国有企业这个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根据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分为: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
国有独资企业支部书记能兼任副总经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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